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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新北市政府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第四點規定_111.04.12

一、依據本府111年4月11日新北府社兒托字第1110547255號函。

二、檢送修正「新北市政府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點、第四點規定。

連絡人: 王小姐
連絡分機: 2844
電子公文文號: 新北府社兒托字第1110547255號
電話: 296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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