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新北市幼兒園COVID-19防疫應變作業計畫」、幼生關懷流程圖及使用表單_111.5.17
一、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在校園擴散,以維護幼生及教職員校園安全健康,本局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建議,
訂定本市幼兒園COVID-19防疫應變作業計畫,請貴園依循辦理。
二、流程內有關快篩試劑發放,請貴園配合辦理:統計實施防疫假或暫停實體課程該班人數(不含確診者)數量,
填寫學校及幼兒園快篩試劑領取簽領單併同群組核定快篩試劑數量截圖,
至當區區務領取快篩試劑並提供簽領單予區務留存。
三、貴園務必落實倘園內接獲居家隔離個案、快篩陽性及PCR確診個案,應於24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
違反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2條及69條規定處以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
四、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因應 COVID-19 暫停實體課程期間關懷流程圖乃疫情期幼生暫停實體課程關懷之引導,
幼兒園將對幼生之關懷轉為線上化,提供之表單供幼兒園參考使用(留園備查),若幼兒園已有完備之關懷機制,
請逕用園方表單或關懷方式,
五、僅需記錄特殊個案,不需逐案紀錄。 各園應定期更新衛教資訊並由統一窗口向全園人員進行衛教宣導,
積極主動關懷幼生,惟得尊重家長意願,妥為安排關懷頻率及方式;
另請各園應提供幼兒園防疫專線(或分機)安排專人接聽,並請公告於幼兒園網頁。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