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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113年度第2季幼兒園收費訪視名單_113.4.11

一、 請備妥全園112學年度(112年8月1日起)迄今幼生收據、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及減免規定。

二、收費查核項目如下︰

(一) 原始憑證留園查察。

(二) 收費項目及數額符合本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三) 收據明列收費細項及數額(含教保服務起迄日及收費期程)。

(四) 符合備查及系統登載情形。

(五) 公告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符合本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六) 公立、非營利、準公共及職場互助繳費收據與就學補助規定之補助字樣相符 (私立幼兒園本項免檢核)。

三、其他訪查事項如下:本次收費訪視將配合其他業務宣導: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消防安檢查申報、兒童遊樂設施、監視器管理、幼童車及通過調整收費後人事薪資相關證明等。

四、新設園以及已通過112學年度收費調整之私立幼兒園,且調整項目為學、雜費(與人事薪資調整相關)者,需再查核項目如下:

(一) 近3個月內全體教職員工薪資清冊。

(二) 近3個月內全體教職員工薪資轉帳證明。

(三) 近3個月內全體教職員工勞保險投保證明。

五、訪視時間即日起至6月底止。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段博棋
連絡分機: 2889
電話: (02)296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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