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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112學年度配置助理人員經費案_第2次調整核定文及核定表_113.5.1更新

1、請各非營利園依公文(抄本如附件)內文所載期程辦理經費支用及核結相關事宜。
2、另請各園務必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結束前,至特教通報網登載服務紀錄。
適用對象(幼兒園): 私立
連絡人: 蕭先生
連絡分機: 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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