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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複試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_113.6.27

一、複試日期:113年6月30日(星期日)。

二、複試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光榮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三重區介壽路32號)。

三、應試人員務必攜帶身分證(或於有效期限內且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應試通知單入場參加考試。

四、教學演示及口試時間:每人20分鐘,含教學演示10分鐘,口試10分鐘,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含教具準備及佈置時間,教學演示結束後,隨即進行口試。

五、教學演示題目請詳見113年6月21日公告之「新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複試教學演示題目」(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s://kidedu.ntpc.edu.tw/p/406-1000-13278,r9.php

六、試場分配及應試時間一覽表、試場位置圖請詳如附件(考試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整或變更)

七、注意事項

(一)當日所有應試人員請依照試場指定動線上樓或下樓,並向樓管人員出示應試通知單證明身分,非應試人員不得上樓或進入試場區域。上樓進入預備區後,除非特殊理由,請勿隨意走動離開,以維護考場秩序。複試完畢應儘速離開試場,不要逗留。

(二)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複試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規定:「手機、呼叫器、PDA、電腦(含平板電腦)、穿戴式電子裝置(例如智慧眼鏡、智慧耳機、智慧手錶、智慧手環,如小米手環及AppleWatch等)、照相機等所有具備通訊、照相功能之電子器材均不得攜入預備區及試場」違者扣除複試總成績5分(有T分數之考科以扣除該科T分數總成績計算),提醒應試人員請勿攜帶前述器材及設備進入預備區和各試場內,以避免違規之情事。有關穿戴式電子裝置舉例,請詳如附件所示。相關試場規則請應試人員務必詳閱應試通知單、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及複試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三)教學演示所需之教具請自備,不另行提供。

(四)應試人員得另行提供資料(如個人教學檔案或經歷資料)予委員參考(但不列入計分)。

(五)複試地點請由正門進出,試場不提供停車場地,請應試人員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並請衡量交通狀況,提前出門做準備。

八、複試當天請應試人員依照「複試試場分配及應試時間一覽表」之抽題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預備區等候報到及抽題,請提前出門準備。

九、113學年度複試考場開放時間為113年6月29日(星期六)下午2時至3時,請參考試場配置圖如附件所示;另限制陪考人陪考,請應考人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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