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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錄取名單_113.7.5

公告

中華民國11375

壹、主旨:新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錄取名單。

貳、依據

      一、新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二、新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委員會會議決議。

参、公告事項

      一、甄選名額:共4名。

   二、錄取名額:正取4名,最低正取總分81.1(以原始分數呈現),備取2名,最低備取總分77(以原始分數呈現)

   三、錄取名單如附件。

四、護理人員分發志願選填作業:第一次分發僅限正取人員可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第二次分發僅限備取人員可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第二次分發結束後,倘各校尚有缺額時將進行第三次分發,第三次分發僅限備取人員,第三次分發結束後,錄取備取資格自動消失。

 ()第一次分發:

  1. 分發方式:應試人員需依限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分發各校缺額及「線上志願選填注意事項」於11379日(星期二)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屆時請應試人員依該注意事項辦理線上志願選填流程。
  2. 志願選填時間:1137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13712日(星期五)下午6時止。
  3. 志願選填結果及報到:113715日(星期一)下午8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完成線上分發作業之護理人員務必於網站上列印報到通知單,於113716日(星期二)上午10時前,親自攜帶報到通知單(倘無法親自報到,可委託代理人辦理報到手續,代理人請檢附委託書,如簡章附件5)及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前往分發幼兒園辦理應聘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消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第二次分發:倘第一次分發作業後,各校尚有缺額時辦理。

  1. 分發方式:應試人員需依限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分發各校缺額及「線上志願選填注意事項」於113717日(星期三)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屆時請應試人員依該注意事項辦理線上志願選填流程。
  2. 志願選填時間:113719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3722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
  3. 志願選填結果及報到:113724日(星期三)下午8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完成線上分發作業之護理人員務必於網站上列印報到通知單,於1137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親自攜帶報到通知單(倘無法親自報到,可委託代理人辦理報到手續,代理人請檢附委託書,如簡章附件5)及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前往分發幼兒園辦理應聘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消資格。

               () 第三次分發:倘第二次分發作業後,各校尚有缺額時辦理。

  1. 分發方式:本次採取分組分發形式,依所報名組別進行分發作業,不得越組分發。應試人員需依限至線上進行志願選填,分發各校缺額及「線上志願選填注意事項」於1131219日(星期四)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屆時請應試人員依該注意事項辦理線上志願選填流程。
  2. 志願選填時間:1131220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31223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
  3. 志願選填結果及報到:1131225日(星期三)下午8公告於新北市教育人員聯合甄選報名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電子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完成線上分發作業之教保員務必於網站上列印報到通知單,於11312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親自攜帶報到通知單(倘無法親自報到,可委託代理人辦理報到手續,代理人請檢附委託書,如簡章附件5)及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前往分發幼兒園辦理應聘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消資格。

新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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