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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中心】有關113學年度配置助理人員及早期療育專業團隊專業人員輔導經費調查,請於113年9月3日前提交需求表至本局_113.8.28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19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1536號函辦理。
2、為利經費有效運用及貼近機構實際所需,爰請各機構於9月3日前填畢「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113學年度配置助理人員費申請表」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收托身心障礙幼兒名冊」(如附件),免備文寄送至本局,另將電子檔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AL6664@ntpc.gov.tw)。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蕭先生
連絡分機: 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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