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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第3梯次公立幼兒園特殊教育幼兒期中鑑定_113.9.20

一、本梯次期中鑑定報名方式(需同時完成線上提報及紙本寄送):

(一)通報網線上申請提報鑑定安置區間為113年10月1日起至10月11日止,請務必於期限內填寫線上申請表。

(二)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列印「提報清冊」,連同「特安B01_期中鑑定安置報名表暨同意書」進行核章。

(三)持有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之幼生,係指領有效期限之「身心障礙證明」;或「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開立之「評估綜合報告書」或「醫院診斷證明(限ㄧ年內開立之證明者)」,無則免附。

(四) 報名相關資料之「影本」,請於113年10月11日(五)下午5時前寄達本中心(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非以郵戳為憑,倘資料未如期送交,不另行通知,並視同未完成期中鑑定報名程序,不列入此梯次鑑定安置。

二、鑑定評估人員之幼生能力評估及鑑定報告:繳交內容及方式請依注意事項辦理,並應於113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以「影本」資料掛號郵寄(送)達本中心(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非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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