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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確保園內餐點衛生安全及品質無虞,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20日暫緩使用辣椒粉、咖哩粉及薑黃粉等調味料_113.11.8

依據:本局113年11月7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32208195號函、113年11月6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32196616號函及113年10月30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32148143號函。

公告事項:

一、近期因應衛生單位查獲經檢出含有違法原料蘇丹紅之咖哩粉及薑黃粉,為保障幼兒食用餐點權益,本市啟動食安應變機制,自即日起各園餐點製備現場,調理過程中請暫緩使用辣椒粉、咖哩粉及薑黃粉等調味料,嚴格把關防止問題食材流入幼兒園。

二、請各園餐點相關人員將旨揭調味料使用情形,列為重點查核項目,以確保園內餐點安全無虞。

三、本案列為稽核重點項目,必要時可要求廠商提供自主檢驗報告,全面確保幼兒餐食安全。

適用對象(幼兒園): 公、私立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分機: 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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